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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位统筹推动“十年禁渔”

发布时间:2021-06-01 01:49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昆明日报 记者张捷)7月中旬,云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旨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7月1日开始,云南省已经正式在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域实施暂定为期十年的禁捕。此次禁捕范围为云南省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流域内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包括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赤水河(云南段)、以萨河、泼机河、横江、牛栏江、龙川江、渔泡江、漾弓江、冲天河等主要支流;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段)、牛栏江鱼类市级自然保护区(曲靖市级金沙江水系水生动物保护区)、金沙江绥江段珍稀特有鱼类县级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滇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程海湖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其他重点水域:滇池、程海、泸沽湖等高原湖泊,以及州(市)确定的其他重要支流。

禁捕暂定实施期十年,禁捕期间,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和捕捞天然渔业资源的,要依法申报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按照规定的捕捞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区域、准用网具和捕捞限额等实施。

云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将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我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重点问题。

各级相关部门将盯住重点水域,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持续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管住船只、管住渔民、管住捕捞、管住交易、管住消费,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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