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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补贴五成 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意见发布

发布时间:2021-08-09 12:24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日前,广东省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会同东莞市财政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监督分局,结合东莞市实际,对广东省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意见的有效实施,对加快实现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目标,减轻渔民经济负担、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渔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东莞市渔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保额分档,保费补贴达五成

依据此前印发的《广东省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粤农农〔2019〕49号)和《广东省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粤农农办〔2019〕543号),实施意见明确,本次可投险种分为3类: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及渔船财产保险。

其中,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按作业区域分为海洋渔民和内陆渔民。

海洋渔民保额50万元,保险费为每人每年1100元;
内陆渔民保费补贴分为两个档次:
第一档为保额 25万元,保险费为每人每年500元;
第二档为保额50万元,保险费为每人每年1000元。
而渔船财产保险,则按照船龄不同估算其实际价值,按实际价值的60%-80%确定保险金额。具体费率如下:



补贴方面,根据省的实施方案,广东省财政对东莞市不予补贴。东莞市财政按保费金额的50%进行补贴;剩余50%保费由雇主或渔民自行承担。雇主或渔民不参保,东莞市财政不予补贴。

流程明确,现可申请投保

渔民人身意外保险和雇主责任险,由投保人凭船舶有效证书,向渔船所属地的承保机构或代办机构(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东莞代办处)申请。经核准后,按每船实际总人数,根据参保渔民有效身份证件,实名投保。投保人一次付清自负部分保费,由承保机构或代办机构签发保单。

渔船财产保险,由投保人凭船舶合法有效证书,向承保机构或代办机构(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东莞代办处)申请。经审核后,按规定付清保费,由承保机构或代办机构签发保单。

实施意见自2020年3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广大渔民朋友即日起可准备相关材料申请投保。(出处: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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