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养殖新闻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市及绥中县海洋功能区划获辽宁省政府批复

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市及绥中县海洋功能区划获辽宁省政府批复

发布时间:2021-12-11 16:41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先后批复了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市及绥中县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四市一县《区划》分别评价了本市(县)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至2020年本市(县)海洋开发和保护的目标,为合理使用海域、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辽宁省政府在批复中提出,要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理念,集聚创新要素,驱动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实现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辽宁省政府在批复强调,《区划》是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法定依据,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改《区划》海洋功能区类型的,由市政府提出修改方案,报省政府批准。编制各类涉及海域使用的产业规划,应当符合《区划》的要求。

  同时,批复中还要求,各市(县)要认真落实《区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不断完善海域管理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项目用海预审、审批制度和围填海计划,健全海域使用权市场机制。坚持陆海统筹方针,切实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地方海域使用金收入要重点支持开展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工作。加大海洋执法监察力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水产养殖网版权声明:所有信息均来自用户提供或网络收集,本站不担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若发现企业、产品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纠错。

海洋区划海域开发保护
新疆“排碱渠养鱼”法获国家专利 越南白虾原料恐陷严重供应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