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启动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
摸清底数。对全市范围内从事渔具经营户、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餐馆、商超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和建立进货台账,加强水产品的溯源性。
全面排查。对各类渔具店进行检查,严禁销售电捕鱼器具、地笼网等非法捕捞渔具及毒饵等产品;要求餐饮服务单位禁止购买、加工、食用汉江野生鱼类,店堂内外广告和菜单等均不得出现“江鲜”“汉江鱼”等字样,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要求商超、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户禁售野生汉江鱼。
强化宣传。对渔具店、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部位进行走访宣传,张贴禁渔公告,发放宣传单;利用商超、药店LED显示屏进行滚动宣传;在农贸市场、餐饮聚集区、商超悬挂禁渔宣传横幅。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检查渔具经营户31家、农贸市场、商超水产经营户80家次,检查餐饮单位112家次,悬挂宣传横幅23幅、发放宣传单300份,相关检查仍在进行中。(出处:枣庄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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