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成都进入春季禁渔期,一切捕捞行为和游钓活动都禁止!
据了解,春季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春季禁渔区为全市天然水域。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非法挖砂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因养殖或者其它特殊需要,在本市天然水域采捕国家、省重点保护濒危水生物种及其产品,以及有重要经济价值水生动物卵、苗种、怀卵亲体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指定区域和时间内,按照限额采集捕捞。(出处: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胡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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