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开展“两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对养鳗场的生产用药、销售记录、养殖现场、饲料库、药品库和生产配电设施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禁用药物和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执法与宣传并举,向水产养殖户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能,增强水产养殖者诚信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 
下一步,支队将进一步规范养殖场“三项记录”的实施,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执法覆盖面,以“零容忍”的态势严厉打击水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两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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