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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去年“海盾”行动力度持续加大

发布时间:2016-04-11 02:04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2015年,福建各级海监机构认真落实海域岸线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占用海域行为,顺利办结了一批非法占用海域的大案要案,圆满完成了行动任务,全省累计立案查处海盾案件7宗,下达处罚决定件7件,办结6宗,收缴罚款额3320.28万元,另有1宗正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去年,中国海监福建省总队继续组织省、市、县三级海监高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每月集中对一个县(市、区)的岸线、待批或在建海洋工程和海岛进行拉网式巡查,积极排查“海盾”案源,先后组织检查了7个县(市、区)辖区,共发现、核查涉嫌违法用海行为32起,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将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分工和指定查处。其中2起涉嫌违法行为已列入“海盾行动”案件办结。这种常态化联合执法方式,不但有效推动了“海盾行动 ”深入开展,更有利于督促、带动基层海监机构更加扎实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为及时发现“海盾行动”案源奠定基础。

    围绕中国海警局、省海洋与渔业厅确定的“海盾”工作任务,各级海监机构重点加强工业、城镇、港口等用海区项目用海和区域建设用海规划项目的监管,并对已处罚项目用海进行“回头看”,严厉打击“三边工程”和重大违法用海行为。省总队加强执法督察,积极化解行动执法干扰,同时严格把关,努力提高案件质量。此外,各级海监机构与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行政受理中心等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海域动态监管系统,及时掌握涉海项目的审核、审批状态,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岸线的巡查,及时防范“三边”违法行为的发生。

    各级执法机构多措并举,推进海域全面执法,在查处重大违法填海行为的同时,坚决打击我省采砂违法用海、养殖违法用海、群体性违法围填海、构筑物占海等违法占用海域行为。去年4月下旬以来,泉州市、县两级海监机构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采砂百日行动,与海事、海警、边防等涉海单位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海上非法采砂运砂的打击力度,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海上非法采砂行为依法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有 2艘涉嫌非法采矿采砂船当事人被刑事立案侦查。

    在打击养殖违法用海方面福建省三都澳、罗源湾、湄洲岛、厦门岛等地海域不同程度存在养殖占用海域现象,各级海监机构加强日常巡查,依法查处各类养殖设施违法占用海域行为。在三都澳海域,有关市、县海监机构在政府的领导下,军、警、民协作,做好航道海域非法养殖的清退工作,蕉城区政府于去年6月专门发布《关于整顿规范蕉城区海域海上生产秩序的通告》,重点整顿三都澳、漳湾、白马等进港港道海域,共清理海域约7000亩;在罗源湾海域,福州市支队也专门派船盯守,防止养殖回潮挤占航道;在厦门岛海域,厦门市支队配备了“钩机船”,对发现在航道、港口海域存在的违法养殖设施,第一时间予以清除。

    针对群体性违法用海查处难问题,我省采取寻求地方政府支持、涉海部门联合执法等措施,对群体性违法占用海域实施综合整治。长乐市大队联合镇政府、国土、水利边防等单位在其辖区开展了3次较大规模的占海违法构筑物、占海违法搭盖物的拆除行动;泉港区大队对两起违法填海进行了强制恢复原状;蕉城区大队持续开展群体性违法围海综合整治行动,多次联合违法发生地镇政府、公安机关对违法围海闸门进行爆破拆除。

    下一阶段,中国海监福建省总队将就“海盾2015”专项执法行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制止难、违法行为查处难、案件执行难等问题,结合我省执法实际,积极呼吁国家层面出台修订完善相应法律法规,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衔接配合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海洋违法行为的合力,化解执法困境,降低执法风险,维护执法权威,为我省海洋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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