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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不变、力度不减 辽宁营口市狠抓海蜇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04-26 08:12:53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一年一度的海蜇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即将开始,营口市上下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协同作战,紧密配合,做到管理方式不变,力度不减,确保实现全省适时统一开捕目标。日前,营口市召开海蜇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专题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营口市委、市政府为强化海蜇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设立市、县、乡三级海蜇保护管理指挥部,指挥部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任总指挥。市委常委分片包干,各地区副县级领导包港定位,设有专门巡查组检查指导工作;设有监察组,为整个保护管理期保驾护航。

    二、明确保护原则。海蜇保护管理工作坚持五个不变。一是管理机制不变,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渔业部门具体负责,公安边防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二是领导方式不变,成立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海蜇管理指挥部,实行市委常委包县(区)、副县级领导包港制度;三是保护目标不变,实现伏休秩序稳定和海蜇全省统一开捕;四是管理方式不变,实行包保责任制,渔船集中停港,严格执行“人船分离、船网分离”,渔政执法船24小时巡航检查,严厉打击违捕偷捕行为;五是奖惩原则不变,坚持“奖、惩并举”的原则。

    三、强化管理措施。海蜇保护期间强化管理措施实现管理秩序稳定。一是渔船集中停泊,全市确定18个渔港码头为集中停泊区,不允许任何渔船游离于集中停泊区域之外;二是建立港口责任制,对渔船逐艘登记造册,编组定位,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人;三是实行船网分离、人船分离。各港口工作组根据船网数量划出区块,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实现网具集中看管。集中停港渔船每船留守2-3名值守人员;三是海陆联合,综合治理。政府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渔政执法人员实行海陆联手执法检查,24小时值守管理,确保港口、沿岸海蜇管理秩序稳定;四是严格转港渔船管理,对转港休渔渔船,逐一核实停泊港口,落实包保责任人,实行动态跟踪管控;五是管住滩涂,实行人滩分离,按照谁的辖区地段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制,明确监管责任人。加强对定置网具的日常管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除;六是加强渔船标识整治,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凡查获涉渔“三无”船舶,按照“可核查、不可逆”的原则,依法处置;七是实行警戒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收购和加工海蜇行为。各地区对所辖港口确定警戒线,实行戒严制度,晚上渔船必须实行“三关闭”,即“关闭机器、关闭对讲机、关闭船上灯具”;八是保证信息畅通。各级指挥部实行工作进展情况日报制度。凡参加海蜇保护管理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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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实行渔船保护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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