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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二支队采取措施加强伏季休渔期间坞修渔船管理

发布时间:2016-06-01 01:15:37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为贯彻《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及鲁海渔函〔2016〕155号文关于《2016年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坞修渔船上下坞报告制度,加强坞修渔船质量管理,第二支队制定严格措施确保坞修渔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伏季休渔期间,各渔船修造企业对船籍港在威海市内及市外渔船都应严格执行上下坞报告制度。明确渔船上下坞必须提供的审批材料,获得批准后方可上下坞。二是加强伏季休渔期间坞修质量管理。针对伏休期间坞修渔船数量增多的情况,支队将结合企业的坞修台账定期对所出具的《质量证明书》和测厚报告进行复核,以确保渔船坞修质量。

  第二支队将加强对渔船修造企业的监管力度,如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的修造企业,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将不再采信违规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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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企业上下报告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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