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长兴县查获一起非法电捕鱼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6月13日,长兴县渔政站将日前查获的一起非法电力捕鱼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该案件是在6月5日,由长兴县渔政站联合湖州市渔政站、长兴县水警大队、安吉县渔政站对西苕溪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查获的,现场查获木质机动渔船1艘、大功率电脉冲捕鱼工具1套、太湖白鱼等渔获物9公斤。经长兴渔政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取证,根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及《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案嫌疑人累计非法电捕鱼的渔获物已达到移送司法机关追溯刑事责任标准。
    下一步,长兴渔政站将继续保持打击非法电捕鱼高压态势,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打击非法捕捞氛围,为亲鱼繁殖、幼鱼成长提供良好条件,全力打好长兴“幼鱼保护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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