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宰杀生鲜需消费者签字从而预防“天价鱼”
图片源于百度图片
    为预防“天价鱼”事件发生,9月1日起,扬州市餐饮服务行业开始执行明码标价新政,其中有关生鲜食品的销售服务将受到严格规范。
在海鲜、活鱼等生鲜食品消费中,过去常出现未经消费者完全确认,商家便将生鲜宰杀或制成食品,并以当时已默认等为理由强迫消费者买单的情形。对此,扬州市此次执行的明码标价新政特别规定,不得以视同消费者默认接受等方式,迫使消费者接受。商家销售生鲜食品,尤其是高档鱼、虾、海鲜等,一定要得到消费者签字确认,商家才可宰杀或进行烹饪。
该市规定,一旦由物价部门认定商家存在违规行为,商家必须将违法所得全部退还,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如果认定是价格欺诈,将处以5万-50万的罚款。
(张晨)
水产养殖网版权声明:所有信息均来自用户提供或网络收集,本站不担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若发现企业、产品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