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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四支队开展辖区渔业安全和渔港管理工作督查

发布时间:2021-05-10 00:36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为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提高辖区渔港管理和服务水平,第四支队成立由王学友政委任组长的督查组,于9月28日至30日对辖区组织开展了渔船安全和渔港管理工作督查。

    督查组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和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支队渔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深入滨州、东营和潍坊三市的渔港、渔船停泊点,以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的方式对渔港安全、消防设施及渔船救生、通讯、消防、号灯号型等安全设备配备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绝大部分渔港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应急值班工作到位,渔船管控措施得力,海上生产秩序稳定,渔港及渔船安全情况良好。部分渔港、渔船停泊点存在值班人员不足,安全设备配备不充足的现象。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要求有关执法机构一定要采取措施,切实安排好值班人员,配足消防安全设备,确保节日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此外,督查组按照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召开渔港认定工作调度会议的要求,在滨州、东营和潍坊三市分别组织召开了各县(市、区)渔港管理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各负责人对渔港认定及渔港经济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汇报,并对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焦点问题进行了集中梳理、研讨。辖区共有16处人工渔港申请渔港认定,沾化渔港、广利渔港和羊口中心渔港3处渔港申报渔港经济区试点。目前,沾化渔港、广利渔港和羊口中心渔港渔港认定申请材料已基本准备完毕,渔港经济区建设方案还在进一步完善,其他渔港渔港认定申请材料正在积极准备。督查组要求各渔港监督要充分认识开展渔港认定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细致地完成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性,确保10月份全面完成渔港认定工作和渔港经济区建设方案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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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港工作安全认定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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