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东海伏季休渔八种海鲜鲜味“冰冻”
目前,我市瓯江、飞云江、鳌江三大流域仍处内河禁渔期,直至6月30日24时。这也意味着温州市民餐桌上的海鲜鲜味将“打折”。
根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规定:5月8日至8月1日,禁止在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和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
我市水产批发交易市场相关负责人表示,禁渔期间,我市海产品供应总量充足,除前期冷库储存了大量海产品,养殖类水产会在禁渔期间上市弥补空当。
向海而生,向海而兴。为保护渔业资源,今年,我市渔业执法部门继续坚持“最严格的伏季休渔制度”和“最严格的伏季休渔管理”,组织力量、联勤联动,采取常态巡航、海陆并进,严打涉渔“三无”船舶、伏休偷捕、非法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所辖渔船“应休尽休”,促进海洋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同时,根据海上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外省籍渔船一律回船籍港所在地休渔。(通讯员 季康乐 记者 金朝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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