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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6禁渔工作专题五

发布时间:2016-04-05 08:42:56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北碚区农委扎实开展节前渔业船舶安全和禁渔期执法检查活动

  春节将至,又值禁渔期伊始,北碚区农委副主任李成林带领区渔政站和执法大队组成检查组于2月2日下午对嘉陵江庙嘴至狮子口江段的渔业船舶安全和春季禁渔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对停靠在嘉陵江庙嘴、毛背沱、牛屎沱、三圣庙、狮子口、水土码头等禁渔固定停靠点的渔船逐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对船用救生设备配备、渔政GPS、信号灯、船名牌号等进行了仔细检查,共检查渔船20多艘,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记录在案,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期限。在巡查中发现江边垂钓者,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警告劝离,共劝离钓鱼人员10余人。检查组还对水土码头经营野生鱼餐饮船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水生野生鱼销售,并对经营者告知我区的禁渔时间及其具体内容。 

  检查中,李成林副主任要求各固定停靠点渔船主要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值班值守,严格遵守2016年北碚区禁渔相关规定。 

  渔政站和执法大队要继续保持渔政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坚持对渔船安全监管不放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扎实做好渔业船舶安全及春季禁渔护渔工作,确保全区渔船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巴南渔政水警联合开展禁渔巡航检查

  为严格执行天然水域禁渔期制度的有关规定,2016年2月1日上午,巴南区农委副主任胥文怀率领区渔政站执法人员,会同长江航运公安局巴南派出所相关执法人员,乘座中国渔政55055艇,对鱼洞中坝—李家沱车渡码头江段、鱼庄进行了巡航检查和禁渔宣传。巴南电视台派出记者全程跟踪报道。 

  在此次禁渔巡航检查行动中,我们重点检查了鱼洞中坝、鱼洞虾子梁、马桑溪大桥及李家沱车渡码头等重点水域,以及鱼洞—李家沱车渡码头江边经营江河鱼类的鱼庄。检查中未发现渔船作业和鱼庄违规经营行为,在江中没有发现网具。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渔民、群众以及鱼庄经营业主发放了《巴南区2016年禁渔管理告知书》,要求鱼庄经营业主保存好人工饲养鱼类的进货票证,建立经营销售台帐,以便检查核实。同时,还在鱼庄、码头张贴了禁渔宣传画册。 





大渡口区全面启动禁渔工作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天然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6〕11号文件精神,大渡口区通过禁渔工作会议、禁渔宣传、联合巡航检查等方式全面启动2016年禁渔工作。 

  2月初,大渡口区渔政所召集全区渔船主召开了2016年禁渔工作会,会上要求各渔船主:一是禁渔期各渔船集中停靠后,渔具封存入库,加强安全值守,做好安全防范,避免丢失或出现安全事件;二是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航的,提前报告区渔政所,按要求出航,否则,一经查获将实行扣证、扣船。三是希望各停靠点渔船互相监督,发现擅自出航、非法捕捞的,马上制止,并举报;四是禁渔期各渔船主应加强渔船安全隐患自查,对系泊缆绳、锚泊设备以及船体状况等应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1月27、28、29日,大渡口区渔政所在风险警示点:马桑溪大桥水域、吊二嘴水域、茄子溪滨江路水域和轮渡码头、渔船集中停靠点、沿江鱼庄、餐馆等重点河段和有可能出现非法捕捞、游钓河段设置了警示标语、警示牌、《禁渔通告》、《大渡口区禁渔管理规则》。共设置警示标语20余副、警示牌20余处,张贴《禁渔通告》、《大渡口区禁渔管理规则》50余份。此外,大渡口区电视台、大渡口区报以及“大渡口区村村通广播”连续播放、刊登了《禁渔通告》和大渡口区禁渔管理规则》进一步加强了禁渔护渔宣传。 

  2月1日,大渡口区农委副主任唐华伦带带队,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巴南派出所开展了辖区长江禁渔巡航检查。对渔船是否按规定停靠、是否有非法捕捞、是否有人游钓等进行了巡航检查。检查情况良好,未发现违规行为。联合巡航中,唐华伦副主任要求区渔政所继续扎实开展禁渔执法工作,加强禁渔期监管,严肃查处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障长江等天然水域禁渔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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