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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区副区长黄华率队检查中秋国庆节前渔船安全

发布时间:2016-06-01 07:49:55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2015年9月26日9时许,涪陵区政府副区长黄华率领区农委、区渔政站执法人员和涪陵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参加的中秋、国庆节前渔船安全检查组,乘坐中国渔政55033执法艇,对沿江的珍溪镇、南沱镇等乡镇节前渔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 

    在检查长江上正在渔船时,黄华副区长认真查看了渔业船舶手续和船舶信号灯、救生衣、救生圈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属附船主一定要遵守水上交通和渔船安全作业规定,水上作业时船员要穿好救生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在珍溪码头、庙岩河渔船停泊处,黄华副区长向在场渔民宣传渔船安全航行作业规定,要求各渔船船主、船员不违规使用渔船载人载货、不碍航作业、不夜间航行作业,航行作业时船员一定要穿好救生衣等。在听取区农委、区渔政站、珍溪镇等负责人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渔船安全工作部署的汇报后,黄华副区长要求区农委、区渔政站、镇政府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强中秋、国庆长假期间的安全值班,各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信息畅通,按时上报辖区渔船安全信息,快速妥善处置水上突发事件;二是要认真研究部署辖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召开辖区渔民安全会议,贯彻落实区委区府安全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渔船安全监管人员、渔船船主和船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促进各责任人员自觉履职;三是要加大对渔业船舶安全的监管力度,加强辖区渡口、码头和重要作业水域的巡查检查,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存在的渔船安全隐患,坚决取缔“三无”涉渔船舶;四是要加强对渔船航行作业的监管,教育渔民要严格遵守渔船安全生产法规,自觉不用渔船载客载货,不违规夜间航行作业,不碍航作业,航行作业时船员一定要穿好救生衣;五是要严肃查处渔船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渔船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区农委副主任罗小军、郑新忠随同参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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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安全作业航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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